1首富裴峥选了99个妻子备胎。传闻,谁能拿到他亲手送的红玫瑰,他就会选谁做妻子。而我是这些备胎里的佼佼者,备受他宠爱。第一世,1号备胎偷看我日记,去咖啡馆“偶遇”他。裴峥笑着递出玫瑰,第二天她溺死在泳池。第二世,2号备胎穿上我最爱的白裙,故意去他公司面试。裴峥送了她满怀的玫瑰,三天后她摔断了脊椎,断了气。第三世,3号备胎照着我的脸整容,在宴会上挽住他的手。裴峥当众赠她玫瑰,一周后她心梗身亡。第九十九世,再没人敢争了。她们瑟瑟发抖地往后退,把我推出来,“不和你抢了你永远陪他吧。”裴峥看向我,递来那束玫瑰。他单膝跪地,向我求婚。婚礼那晚,他醉醺醺地闯进房间,忽然盯着我发怒,“你们都不过是她的影子!”他一把火,烧死了我。现在,最后一世。助理捧着玫瑰走来,无人敢动。“裴总说了,准备结婚吧。”满场死寂。助理将那捧红玫瑰放下,鲜红刺眼,却无一人敢碰。我们都死过一遍了。溺死、摔死、心梗而亡整整九十九次。谁还敢接这催命的花?有人颤着声小声问,“是不是弄错了啊?我们只是金丝雀而已,裴总怎么会突然要结婚?”助理的目光缓缓扫过我们每一个人,声音平静却冰冷,“我知道你在听。你就在这九十九个人之中。”“裴总说了,让你准备结婚。”助理离开后,死寂中蔓延开恐慌。大家互相推搡,眼神躲闪。那个最娇小的金丝雀忽然指着我,尖声道,“那就是你!裴总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有三百六十天都是你陪着!他肯定是要娶你!”是啊,人人都知道,我是裴峥最“宠爱”的那一个。如果没有上一世被他活活烧死的记忆,我或许也会这么以为。我摇了摇头,“绝对不可能是我。如果是我,他早就单独把花给我了。”我的目光落回那个小个子身上。她吓得连连后退,脸都白了,“我、我花粉过敏!别看我!”其他人也慌忙找起借口,“我一见红色就头晕哎呀,不行了”“我、我不爱花!我爱树!我还给沙漠捐过几千棵树呢!”话音落下,现场里再度陷入一片死寂。那捧红玫瑰就放在地上,红得像是从谁心口掏出来的,花瓣上的水珠还在微微颤动。众人的目光又一次聚焦到我脸上,带着绝望的推诿。“沈宁,裴总连市中心那栋豪宅都记在你名下了要不,你就应了吧!”我闭上眼,前世的画面血淋淋地摊开。是,在所有人眼里,裴峥对我“好”了到极致。我家境贫寒,全凭这点姿色,才成了裴峥的金丝雀。裴峥为人手段狠,性子戾,唯独把所有的耐心和纵容都给了我。市中心那栋可以俯瞰全城的顶奢公寓,他说送就送。限量超跑的车钥匙,随手就扔在我手里。他送我去国外读最贵的书,回来后,连我爸妈和弟弟的工作都安排得妥妥帖帖。甚至因为我随口说喜欢猫,第二天就空运来一只血统纯正的布偶。我几乎要相信,自己真是他心尖上的人了。可我记得清清楚楚。上一世,他亲手递来那捧红玫瑰,我满心欢喜地筹备婚礼,以为人生就此圆满。新婚那夜,他应付完宾客,推门进来时,脸色阴沉得可怕。他满身酒气,眼神里翻涌着我从未见过的暴戾。“你们都不过是她的影子!”他把我反锁在房间里,一把火烧死了我和猫。尖叫,哭喊,他全都无动于衷。直到现在,想起这些我仍然浑身发冷。其他金丝雀还在窃窃私语,似乎都想到了我死去时的惨状。有人开口,“沈宁是最得宠的那个,可她最后还是死了。那我们怎么办?”一个高个子的女孩压着嗓子说,“逃吧。我们一起逃。”